“刷脸”验身份 证据“云端传”

——湖北武汉蔡甸区法院网络法庭庭审直击

2019-11-20 09:01
来源: 人民法院报
作者: 本报记者 程 勇 蔡 蕾 本报通讯员 杨 希

 近日,原告王某诉被告何某道路交通事故一案在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网络法庭开庭审理。

 与普通法庭不同的是,网络法庭开庭时,只有身着法袍的法官坐在审判席上,原告、被告不会出现在庭审现场,法庭中也没有设置他们的席位。

 记者探访发现,看似简单的场景转化中蕴含着不少高科技。

 “刷脸”实名验证,保证真实有效

 上午9时,审判员胡思打开蔡甸区法院智能审判平台,输入账号密码进入审判页面,“当事人可以使用实名认证过的支付宝账号,也可以通过人脸五官特征及证照信息扫描进行识别。”胡思向记者介绍道,实名验证相当于网络法庭的“门禁”,当事人凭自己的人脸、身份信息参加庭审,确保出庭应诉者就是其本人,保证了庭审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证据“云端”传输,节约又快捷

 9时10分,系统提示原告代理人王律师已上线。“王律师,您昨天提出要补充证据,现在证据准备齐全了吗?”胡思通过话筒问道。“我正在上传”,王律师回答道。胡思介绍,网络法庭是真正的“绿色法庭”,从证据的提交,到裁判文书的生成送达,全部在云端完成。

 9时30分,胡思敲响法槌,庭审正式开始。在网络法庭庭审界面的右侧,有庭前纪律、案件信息、人员信息、语音识别等选项,当事人可随时查阅相关信息。此外,通过语音识别功能,法官和当事人的发言可实时转化为文字,书记员只需稍作校正,即可生成庭审笔录。

 (原载于《人民法院报》2019年11月20日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