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9-12-30 15:11
来源: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法院党组紧紧围绕着力打造全国营商环境最好城市的目标,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武汉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方案》开展工作,为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为武汉市争创全国营商环境最优城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527625826《长江日报》《人民法院报》等中央、省市媒体先后大篇幅专题报道武汉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武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裕江先后作出批示,肯定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1.切实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由党组书记、院长秦慕萍同志担任组长,市法院其他院领导担任副组长,市法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由李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分管此项工作。工作专班从审管办、研究室、办公室、环资庭、民三庭、执行局等部门各抽调1—2名同志,共15名同志参加,专题研究与营商环境有关的问题,起草相关工作方案和拟定工作制度。同时,全市各区法院,均按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为加强领导,落实营商环境各项整改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2.认真对照全国先进地区的做法整改。32427日,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赴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学习上海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及世界银行评估指标的落实情况。考察学习期间,专班成员还共同学习,多次组织了专题研讨,形成了《考察学习上海法院优化经商环境三个指标情况的报告》。将该考察报告印发至全市法院,对照外地先进经验,剖析武汉法院相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工作改进方案。

3.对照指标要求及时出台推进方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市法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障武汉营商环境的推进方案》。该方案着眼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为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保障,将武汉法院保障营商环境的任务分解为五部分1524个工作项目,每一个工作项目均明确了具体的责任部门。方案围绕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自我加压,相关内容超过市发改委下达指标的内涵。同时,将市优化营商环境专班下发的责任清单进行分解,将各项责任落实到部门,明确完成时限。

4.全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428,市法院召开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业务培训暨工作推进会,部署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门邀请市委作风巡查第八组副组长、市统计局副局长董杰方以《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评价的思考》为题,从优化营商环境的意义、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构成、营商环境指标体系的评价方法以及法院三个指标的现状等,切实提升两级法院领导干部及一线法官对营商环境工作的理解和认知,从思想层面制度层面双管齐下,定向发力,吹响全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工作的集结号。

5.圆满完成中国营商环境评价的指标填报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武汉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方案》,市法院牵头负责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少数投资者3项全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的推进落实和填报工作同时还协助武汉市其他单位完成答题任务。为使我市在北京进行的国家发改委全国营商环境评估取得好成绩,市法院由李进副院长带队,选派10余名业务骨干赴北京参加评估答题。在北京答题的同时,在武汉由李双利副院长牵头,成立后方支援专家团队,共同应对评估中可能出现的新型疑难问题。从524答题情况看,前方答题人员与后方支援团队配合默契,圆满完成了答题任务。同时,还应武汉市金融局的邀请,为解决信用体系疑难问题,专门选派1位副庭长参与该局的答题工作。还应邀派出5位专业法官作为后援专家帮助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局完成关于土地交易、产权登记、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北京答题工作。

(一)健全完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着力降低化解商业纠纷成本,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切实降低全市法院审理各类纠纷的时间成本,市法院审管办、立案一庭、执行局等部门进一步强化对诉讼全流程的精细化管理,有效压缩立案审查、诉调对接、和解调解、委托司法鉴定的办理时间和各环节周转时间,确保民商事案件审判效率在现有基础上稳步。

1.在立案环节,在潘涛副院长的主持下,立案一庭修订《关于进一步提升立案、分案工作效率的通知》《进一步提升上诉案件案卷移送工作效率的通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切实解决有案不立,推管辖,立案时限过长、案卷移送效率不高等问题。对当事人来法院立案,符合法律管辖规定的,资料齐全,当场立案。同时,全市法院探索建立跨域工作立案机制,不让当事人多跑路。严格落实随机分案原则,实行立案庭分案归口管理,建立以随机分案为主分配机制,杜绝人为因素干预分配案件。

2.在审判环节,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审管办出台《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审限管理的规定》,进一步强化审限监管,严格审限延长、扣除、中止等情形的审批,严格控制重复开庭和多次开庭的时间间隔,确保民商事案件审判效率在现有基础上稳步提升。同时,通过信息化手段,新增加审判流程节点静默化提醒功能,对需要监管的审判节点,以信息提醒方式发送至承办法官、庭长,实现对审判流程运行情况主动智能预警、全流程监管分析、操作全程留痕。

3.在执行实施环节,执行局修订全市法院《执行实施案件办案指引》,进一步规范执行实施案件办理流程,巩固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在更大范围内完善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建设,力争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实现一网打尽 目前,武汉法院已与15家银行、7家行政机关实现点对点查控互联互通,与市公积金中心、市医保中心建成规范扣划机制,并在市综治办支持下,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通过综治网格推送到社区、乡镇。

4.为有效整改马国强书记、周先旺市长批示的我市营商环境十大痛点亟待破解中涉及的执行难问题, 88开始,全市法院开展夏季风暴集中执行行动。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秦慕萍发出动员令,江宁局长在执行一线指挥。全市法院对被执行人加大拘留、罚款、强制审计、搜查、移送拒执等执行措施的适用,强力推动案件执行,有效缓解结案压力。截止82924时,全市法院出动警力1098人次,拘传51人,拘留66人,移送公安机关追抓7人,扣押车辆18辆,对130案实施强制搜查,组织腾退房屋32处,当场执结案件1658件,执行和解111件,执行到位金额11.2亿元,夏季风暴效果明显。

5.推进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深化完善。进一步推进诉调对接平台建设,提升多元化纠纷解决的行业化、专业化水平。江汉区法院与区司法局紧密磋商,引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商会调解、律师调解等各类调解主体,与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建立联络机制,促进矛盾纠纷的有效分流、多元化解。武昌区法院挂牌成立我市首家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借助工会力量化解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矛盾。洪山区法院在全省第一家上线启用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有效降低保险公司涉诉纠纷处理成本。在全省率先开展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为辖区金融企业服务。汉阳区法院充分发挥商会、行业协会等商业组织作用,积极寻求当事各方都能接受的法律裁量意见,今年以来,已委派委托调解平台调解各类涉企案件653件,调解成功率达52%

6.密切关注互联网+”时代需求,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完善12368司法服务热线,开通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咨询立案事宜、提交诉讼材料、预约办案法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整合法院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便民服务系统。江汉区法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载体,在全省率先建成集人工智能、大数据、融媒体等互联网技术为一体的1+6模式(立案窗口+材料收转中心、智能自助服务、调解速裁、执行事务办理、信访接待、法治文化体验)诉讼服务体系。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等各级领导充分肯定。人民法院报、湖北日报、长江日报及新媒体报道推广,729的《人民法院报》以“武汉江汉:智慧法院建设多方位提高服务水平”为题整版进行了报道。江夏区法院建成我省首家互联网法庭,对互联网购物纠纷、互联网小额借贷纠纷,其他互联网合同纠纷,以及双方申请在网上审理的民事纠纷,通过引入要素式批量起诉、智能化批量审案、裁判文书自动生成、电子签章、电子送达等信息化功能,极大提高了纠纷处理效率。成立一年来,互联网审判法庭审结案件6450件,平均结案天数仅30日。

(二)加大产权保护力度,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平等包容的商业环境

7.进一步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推进优化武汉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法院准确把握并严格执行产权保护司法政策,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安心经营。在审理鑫盛公司、李某犯合同诈骗罪一案中,市法院二审认定原审被告履行合同时虽有一定民事欺骗行为,但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依法改判无罪。同时,依法审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灵活运用“放水养鱼”等手段,努力实现多方共赢。

8.注重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成立武汉中院保护中小投资者领导小组,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出台《关于在商事审判中依法加强对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意见》,坚持对特殊群体特别保护原则,依法妥善审理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股东代表诉讼等股东起诉管理层及董事行为不当案件,破解股东诉讼难问题,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18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件1453件,审结案件1130件。通过具体案件的公平公正审判,为我市经济健康发展营造的良好法治环境。如在审理高金菊与赵明雄、武汉鑫华达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效保护公司和小股东利益。

9.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进一步完善证据审查、损害赔偿、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罚力度,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及其他严重侵权行为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更好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支持创新。今1-7,市法院知识产权庭共受理案件7543件,同比上升111.5%;结案2158件,同比上升83.7%判决鱼趣公司独家签约主播停止在其他网络平台从业,该案入选“中国十大最具研究价值知识产权裁判案例”。落实知识产权纠纷诉前行为保全,及时救济权益、弥补损失。在诉前依法裁定禁止“网易云音乐”网络传播腾讯623首音乐作品,被最高法院评为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五大典型案例之一。市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入选国家发改委“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

(三)完善破产审判机制,助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营造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环境

10.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院领导多次到上级请示报告破产专业化审判的必要性。得到省委编办、省高院的支持,及时批复设立了清算和破产审判庭,在环境资源审判庭加挂清算和破产审判庭的牌子。挂牌后,武汉中院迅速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专业的破产审判团队,对清算与破产案件实行专业化审判,着力培养专家型法官,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的破产审判工作体系。健全符合破产审判工作实际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调动破产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的破产审判工作体系。

11.积极探索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修订《破产案件审理工作指引》《破产简易程序》等制度,根据案件繁简程度不同,构建破产案件分类处置机制,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在确保利害关系人实体和程序权利不受损害的前提下,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破产财产可能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处理自行达成协议的破产案件,可以简化审理。打通简易破产案件的快车道,为推进僵尸企业市场出清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12.深化完善执转破工作机制。市法院执行局及时出台《执转破案件操作指引》,健全完善我院破产财产统查机制、执转破审理机制、管理人选任机制、破产费用垫付机制、关联送达制度等执转破机制,实现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有序衔接,推进僵尸企业及时清理,促进市场出清。

13.推动建立了常态化的府院联动机制。今年4月底,在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卓立多次上门协调下,市政府下发文件,武汉市成立府院破产工作统一协调机制。通过常态化运行,多部门齐力协调解决破产企业的职工安置、税费减免、资产处置、企业信用修复、工商注销登记、涉案资产查控、引进战略投资人、维护社会稳定等一系列与破产相关的衍生社会问题。

14.设立破产援助专项资金。李进副院长上门协调,市财政局根据我院申请,专门拨付资金200万元,切实解决了无资产企业的破产费用问题。

15.加强对破产管理人业务指导和考评。环资庭出台破产管理考评办法和分级办法,并协调市司法局及时成立了武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推动破产管理人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结企业破产、公司强制清算案件21件,同比上升40%。妥善审理了家美天晟、升阳置业、武汉碧海等多起民营房产企业破产重整案。法院一方面积极协调府院联动,化解社会群体矛盾。另一方面,依法指导管理人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公开招募并遴选重整方,充分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既最大程度保护债务人及各类债权人权益,又让困境公司重新获得生机,成功实现了债权人、债务人、购房业主的三方多赢。

今年以来,市法院高度注重广泛宣传武汉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做法和成效,让社会公众及时全面了解武汉法院推出的创新举措,对司法的公开透明和便捷服务有更多获得感。

16.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意见》,对标世行评价标准和国家发改委评价要求,向社会发布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结案率等信息,进一步提高司法公开水平。

17.发挥司法裁判规范、引领功能,与市人社局联合发布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件,针对“工伤期间被解除劳动合同如何维权”“伪造从业资格证书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等热点问题以案说法,促进企业规范用工管理。

18.定期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行政审判司法审查报告,举办“法院开放日”,加大庭审直播、文书上网力度,让诉讼活动更加透明、诉讼结果更可预期。

19.及时跟进社会热点、占据舆论高地,围绕高质量发展讲好武汉法院故事。今年以来,中央媒体宣传报道武汉法院典型做法82篇次。

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痛点和难点问题,持续跟进,持续完善,在产权保护方面形成特色;高效处理各类商事纠纷;积极探索基本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积极深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破产审判受理和办案机制;延伸司法职能方面打造亮点,加大对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宣传报道力度,讲好法院故事。同时,注重加强对各项制度落实的监督,为武汉市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201912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