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11万元赔偿款的成功调解

2013-08-05 16:05
来源: 市法院
作者: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 方红

       “铃,铃,铃”,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响起。来电话的是申请人某建筑公司的代理律师。“喂,方法官吗?我公司的同志马上过来递交撤诉申请,感谢你们为这个案子做了这么多的调解工作。”放下电话,我长长地舒了口气,叹喟其间一个半月调解工作的艰辛的同时,也为能等到这样圆满的结局感到欣慰。

       一个多月前,我开始审查某建筑公司与张某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再审申请一案。两年前,被申请人张某在申请人某建筑公司工作时发生事故,根据工伤鉴定结果为伤残六级,法院判该建筑公司赔偿张某13万。该建筑公司不服一、二审判决结果,对工伤予以重新鉴定,后定为八级伤残,建筑公司以此新证据向市法院提起再审申请。从法律角度看,该建筑公司提起再审有法可依,有据可证,亦可快速结案。但从人道角度看,张某因工伤左髋骨骨折,现左腿肌肉已萎缩,住院期间又患上糖尿病,需要大笔的钱支撑其看病吃药,本不富裕的家庭迅速陷入了困顿。对生命的尊重和对弱势者的怜悯,使我不得不努力想去找寻途径让双方能达成和解,同时适当地给予急困者更多的体恤与关爱。

       我先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听证,看是否有调解的可能。可组织听证那天,矛盾比我想象的要尖锐得多,谈及案件焦点时双方情绪激动甚至发生争吵,互不相让且拒绝调解。

       我该怎么办?建筑公司只愿赔偿9万,张某坚持法院判赔的13万,这4万元的差距该如何解决?简单硬判,案件好处理,但双方的对立情绪和利益冲突并不能真正化解。我着实不想放弃,告诉自己能否再努力让结局变得圆满些。

       我先单独约谈张某,告知他这个案子依照法律,符合进入再审的条件,但考虑到他的实际困难,法官愿意努力去做建筑公司的调解工作。反反复复地上门解释,张某终于同意将赔偿金额降低2万元,我长长地松了口气,但下步我怎么做建筑公司的工作呢?据一审法院原承办人说,这个案子的双方当事人已经闹得非常僵,建筑公司不可能再让步了;联系某建筑公司,对方拒绝调解的强硬态度,也让我感到难以打开局面。

       解铃还须系铃人,案件不就是因为再次鉴定才申请再审的吗?我来到鉴定单位,向他们介绍了该案的审理情况,特别是张某工伤后的生活困境,鉴定部门在同情张某的同时,也为我们不辞辛苦地坚持做当事人调解工作的精神所感动。接下来,在鉴定部门的支持下,与申请人某建筑公司的调解艰难地推进。我一次次地打电话、一次次地等候,约谈建筑公司相关负责人站在人道主义立场上帮扶一下张某。反反复复地又是几个回合,申请人终于同意多出2万元。一个多月的调解努力终于成功了!

       我再次联系申请人,督促其尽快将执行款项打给区法院执行局,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这一系列的工作做完之后,终于等到了本文开头那一幕。

       案子最终以申请人撤回再审申请结案,虽然辛苦,但我觉得很值得、很欣慰。双方的矛盾消除了,赔偿款也执行到位,当事人的疾困也得到了纾解,这不就是我们倡导的真正的“案结事了”吗?这也是我们每位法官默默努力所要达到的目标,我乐意这样地工作着、享受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