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家庭”琐记

2018-01-31 16:40
来源: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作者: 陈诚

        我所在的法庭,是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仁寿人民法庭,当然,她还有一个更温馨响亮的名字——“家事法庭”。不过,作为法庭的一份子,在感到光荣与自豪的同时,我更喜欢叫法庭的另一个名字——“仁寿家庭”。为此,我们全庭的十几名成员在微信里组建了一个群,群名就叫“仁寿家庭”。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人民法庭研究基地,被武汉市推荐为全市法治惠民候选项目之一。我们全庭坚持植根基层、奋发进取,在家事审判的道路上探索前行,在修复亲情、化解家庭矛盾中力争做到定纷止争,为营造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而努力奋斗。虽然经历了一些风雨,但更多的是获得了人民群众的认可。

       下面,就让我带着大家一起来感受下我们“仁寿家庭”工作中的几个点滴时刻!

        跨越大洋的庭审

        2017年1月下旬某天上午9点30分,在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审判楼第20法庭内,刘再安法官端坐审判席上,一男子坐在原告席上,被告席上却空无一人,取而代之是电脑显示屏中出现的一名女子,她正通过视频聊天软件向法官表达着自己的想法。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2016年12月,本案的原告章某来到硚口法院仁寿法庭立案,要求与妻子申某离婚。案件受理后,刘法官发现被告竟然在国外,原告要求离婚的原因正是因为被告于2014年出国留学后一直未归,夫妻双方长期分居导致感情淡薄,双方都有离婚意愿。然而被告一直忙于学业而不愿回国处理离婚事宜,原告无奈才到法院起诉离婚。

        刘法官通过网络视频聊天软件与申某取得联系,在对她的身份进行确认后向她寄送了相关诉讼材料并确定了开庭时间。然而,新问题又出现了,申某向刘法官表示,因签证问题自己无法在规定的开庭日期回国参加庭审,希望采取远程视频的形式参与庭审。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本人应当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鉴于申某的这种特殊情况,刘法官及时向庭长、院领导做了汇报,并对进行远程视频庭审的合法性、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在征求了原告同意后,刘法官最终从减轻当事人诉累、便利当事人的角度,同意了申某的请求。于是就有了本文开头的这场跨越了太平洋的庭审。

        开庭当天,一切就绪,申某也准时出现在显示屏前,历时2个小时的庭审最终顺利结束,双方对离婚达成一致意见,并一再对刘法官的工作表示感谢。之后,刘法官制发了相关的裁判文书并邮寄给申某。申某收到裁判文书后也给刘法官发来了消息。

        家事法庭的男法官

        周取才法官,是我们家事法庭唯一的一名男法官,有时候我们会开玩笑说他是“娘子军中的洪常青”。而周法官也幽默地说自己是“万花丛中的一片绿叶”。由于他的男法官身份,也给庭里的生活带来了更加丰富的色彩。

        家事案件送达难,一直是困扰着我们的一道拦路虎。有时一个案子的审限,大半都浪费在了送达工作上。究其原因,除了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之外,更主要的原因还是当事人的思想上有疙瘩,有顾忌和逃避心理,不愿意配合法院开展工作。为此,上门送达、周末送达、晚上送达等工作方式就成为了家事法官工作的一项常态。

        去年夏天,周法官承办了一起离婚案件,由于男女双方分居多年,感情早已淡薄,因此女方要求离婚,而男方呢?快递拒收、电话拒接、上门送达也总是碰不到人。这可怎么办呢?周法官找到男方所居住的社区,了解了男方的工作情况和生活规律,于是决定蹲守在男方家楼下,错时送达。功夫不负有心人,一天晚上9点多钟,男方下班回到家,在楼下碰到了等候自己已久的周法官,也许是被法官的精神所感动,男方带领周法官走进了自己的家。看着男方家中简陋的布置,周法官对其境况有了初步的印象。于是,他从唠家常入手,与男方聊了起来。通过一步步的深入谈心,周法官消除了男方的戒心与顾虑,从情理和法理上做通了男方的思想工作,顺利完成了送达工作。最终,这起案子也以调解的形式顺利结案。

        饱含情意的祝福

        去年12月中旬的一天,宋艳琼法官收到了一份快递,快递单上只留了寄件人的名字和电话。寄件人是宋法官刚刚宣判一起案件的原告李女士,案子都已经结了,还给自己寄快递,这东西肯定不能收,于是宋法官就电话联系了李女士……

        李女士的案子,案情其实很简单,她和丈夫几年前之前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当时双方协议,小孩跟李女士生活,男方每月支付2000元的抚养费。这几年下来,虽然男方偶尔也会给李女士一些钱,但是并没有完全履行协议,究其原因,原来是男方认为李女士也没有完全履行双方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李女士离婚后一直没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小孩正在上高中,学习压力大,费用高,李女士希望男方能够看在孩子的份上,继续支付抚养费。

        几经交涉后,李女士只能将男方起诉到法庭。仁寿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宋艳琼与男方联系,但是男方不配合,既不接电话更不来法庭。为了早日结案,在立案后的一天晚上,宋法官和书记员下班后专程赶到了男方家进行送达。经过宋法官的明理释法,男方虽然仍不愿意支付抚养费,但是答应配合法院工作,到庭应诉。开庭后,宋法官根据双方在法庭上的陈述,结合证据,最终判决男方每月承担2000元的抚养费,并支付之前拖欠的抚养费4万多元。案件宣判后,双方都没有上诉。李女士在领取判决书的时候就表示,一定要感谢法官为自己案件所做的工作,于是,就有了这样的一份快递。

        电话接通后,宋法官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李女士就抢先说到:“宋法官,您收到我给您寄的礼物了么?”对方的直白,让宋法官反而一时不知如何开口了,停顿片刻之后,宋法官才开始苦口婆心的开始给对方讲道理,告诉她,法官办案是不能够收当事人礼物的,并表示会将包裹寄还给李女士。李女士一听就急了:“宋法官,我给您寄的礼物,您都不打开看一下么?还是请您打开看一下吧,保证不是贵重的礼物,而是我的心意。如果您寄还给我,我就亲自到法庭来送给您!”感受到对方真挚的情意,宋法官没有再次出口拒绝,而是表示将看过礼物之后在和李女士联系,同时也对李女士的心意表示了感谢。

       中午吃午饭的时候,宋法官当着全庭人的面打开了包裹,包裹里面是两张用大红色小方纸书写的喜帖,上面分别写着“感谢”和“祝福”,此外还有十多颗手工制作的糖果。最终,经请示领导后,为了记住当事人的这份情谊,宋法官还是留下了李女士寄给自己的礼物。事后,宋法官还专门致电李女士再次表示了谢意!(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