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岁的高龄老人手写的两页感谢信,纸短情长。
几年前,退休多年的林老师与胞弟因房屋返还纠纷对簿公堂。终审判决书写明:弟弟须归还房屋。
判决生效后,弟弟却拒不搬离。案件随后进入执行程序,因弟弟名下暂无其他房产,林老师顾念手足之情,申请暂缓腾退:“让他再住段时间吧……”
时间一晃到了2025年。3月25日,林老师来到法院,申请执行回属于自己的房屋:“孙子出生了,我们祖孙三代同住在学校分的房子里,确实不方便。”
接待老人的是武昌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刘蕾,他认真阅读案卷材料后,向老人承诺:“您放心,我们会尽快执行到位。”
送走老人后,刘蕾立即召开案件研讨会,“我们执行工作要始终秉持‘如我在执’的理念。具体到案件执行中,一要以情动人,唤起兄弟情谊;二要以理服人,捋捋案子里的天理国法人情;三要以法为剑,捍卫司法尊严,尤其是在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问题上,法院绝不含糊!”
次日,阳光斜照,执行法官姚启荣和法官助理吴鹏威已在调解室,只待被执行人——林老师的弟弟到场。
门被轻轻推开,这位背脊微驼的老人缓缓走进来坐下,他目光低垂,眼神里交织着局促、警觉。
“我们之前给您送达了《腾退通知书》,已明确告知法律义务。”吴鹏威将一杯热茶端到老人家面前,“可您一直没有腾退,我们没有直接采取强制措施,是因为林老师顾念亲情。”
被执行人紧握着茶杯:“法官!我哥是老师,经济条件好。而我失业多年,父亲临终前也多是我在照顾。当初,我哥当着父亲的面明明答应给我一间房住的,如今,他却完全不顾兄弟情分......”
耐心听完倾诉,姚启荣翻开民事诉讼法:“您看根据法律规定,生效裁判必须履行。房子是林老师的,虽然您主张他有口头允诺,但一直也没有提交证据证明,法院无法支持您的请求。而且——”他话锋一转,取出另一份材料:“您看,这是林老师之前写的暂缓执行申请,他就是考虑到兄弟情谊。但是,现在他也有困难。”
看到被执行人的态度有所松动,提出补偿请求时,吴鹏威“趁热打铁”说道:“虽然之前执行和解中您曾多次反悔,但是林老师还是同意给您两个多月的腾退时间,而且只要在6月10日前搬走,他还愿意支付10万给您做补偿。您主动腾退,钱和情分都能留住。但您若再反悔,我们只能强制执行了。”
看着法官坚定的眼神,林老师的弟弟当场允诺腾房。
6月10日,被执行人又一次失言。
次日清晨,两份文书——《责令腾退通知书》与《预罚款通知书》同时送达给被执行人,明确告知腾退的最后期限,以及逾期将面临的法律后果。
法律的威慑力起了作用。办公室的电话响起,听筒里传来被执行人试探的声音:“法官,我愿意主动腾退,但东西太多,再宽限一段时间吧?”姚启荣在电话中态度明确,重申了腾退的最后期限,并清晰、严肃地释明了拒不腾退的法律后果。
这边电话刚挂断不久,铃声又起。这次是林老师的声音:“法官,我给弟弟租了房子,想请你们明天一起过来,咱们再好好劝劝他。”姚启荣略作思忖,同意了林老师的提议,“这或许是促成主动腾退的最后契机。”
次日,法官按约抵达现场。令人意外的是,房门竟敞开着。屋内,被执行人正低头默默收拾着剩余的物品,旁边整齐码放着打包好的纸箱。听到法官的脚步声,他抬起头,目光与法官相遇,脸上交织着复杂的神色——有疲惫,有羞愧,也有如释重负的平静。他低声说道:“法官昨天在电话里把后果讲得那么清楚、那么严肃,我心里最后那点‘拖一拖也许能过去’的念头一下子就散了。这不,放下电话就赶紧收拾,基本上都收拾好了。”
说完,他将钥匙、门卡和电梯卡一一交到林老师手中。
几天后,法院收到一封感谢信——
林老师在信里写道:“案件的圆满解决,让我真切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和力量。执行干警们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真正实现了法与情的完美融合。他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什么是司法为民,什么是不忘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