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执行六次抓捕 转变思路一招制敌

2018-10-16 16:09
来源: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作者: 牛腾州

        一件历时三年、多达六次抓捕的执行案件,在汉阳法院执行干警转变工作思路后,取得立竿见影的成效,当事人主动到法院配合履行。

        申请执行人黎某与被执行人范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2015年2月生效,2015年4月黎某向汉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范某向申请执行人黎某支付赔偿费及案件诉讼费115000余元。执行员张建清受理案件后及时联系被执行人范某,被执行人置之不理还口出狂言:“有板眼自己去扣,莫烦我”。经过调查,执行员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车辆登记信息,无社保记录及银行账户存款,唯一财产为位于武汉市汉阳区某小区一房屋,遂对该房产进行了查封,但由于案件标的与房产价值相比过小,不适合采取司法拍卖措施。后该案于2015年11月23日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将其列入失信人名单。

        案件终本不意味着案件的终止,执行员张建清秉持办案有期,执行无期,先后多次寻访被执行人。在三年时间里,汉阳法院执行干警分别于2015年11月11日、2017年4月26日、2017年9月6日、2018年2月6日、2018年8月2日和2018年8月7日六次实行抓捕强制措施,均告未果。多次的抓捕工作落空,执行工作陷入僵局。承办人转变思路,经过向院庭领导请示,并经法官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对该被执行被查封房屋进行评估拍卖,迫使被执行人露面。在第六次抓捕的时候,执行干警将房屋拍卖公告粘贴在其家中及工作地点。

        2018年8月8日,躲藏三年之久的被执行人范某终于现身法院,执行法官告知其拒不配合法院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并限期一周内主动履行,否则将依法对其所有房屋进行司法拍卖,范某这才主动向承办法官承认错误,表示愿意配合法院主动履行。据了解,被执行人范某已主动同申请执行人黎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已主动履行全部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