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官的无悔人生

——记“微笑法官”郑小红先进事迹

2014-10-30 09:06
来源: 江汉法院
作者: 徐丹丹 孙震

人物名片:郑小红,女,1967年1月出生,湖北武汉人。1988年11月参加工作,历任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民一庭副庭长、民意街人民法庭庭长、民一庭庭长。10余年来,她审结各类民事案件3000余件,调撤率达80%,无裁判差错案件。2014年1—9月,作为民一庭庭长,她带领业务庭办结民事案件1300件,全庭案件调撤率达到76.7%。她获得过“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以及“湖北省优秀法官”、“湖北省司法系统调解能手”、“湖北省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先进个人”、“武汉市劳动模范”、“武汉市三八红旗手”、“武汉市五一劳动奖章”、“武汉市十大公正爱民好法官”等荣誉称号。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二等功。今年6月,她荣获“全国法院最美基层法官”提名奖。

201325,武汉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胡曙光来到江汉区法院亲切慰问郑小红,肯定其近年来服务基层群众、创新调解方法所取得的成绩,勉励她立足新起点、提升新境界,发挥好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立足岗位、努力践行政法干警一心为民宗旨,不断创造新的业绩。

26年司法为民的道路上,郑小红怀着对审判事业的无限热爱和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情感,公正高效地处理好每一起纠纷案件,她用心体察当事人的困苦,于细微处彰显司法的关怀,被群众亲切地称为“微笑法官”。

群众的事无小事

郑小红曾经工作过的民意街法庭位于武汉市的繁华地带,人口密度大,大街小巷错综复杂,交通较为拥堵。为了方便办案贴近群众,她毅然放弃了法庭配备车辆,改骑自行车、电动车,放弃休息时间穿行在辖区的大街小巷,送达开庭传票、寻访当事人、调查案件事实,了解社情民意。

和郑小红聊天,她的嘴里全都是故事。在基层法庭工作的十余年,她无数次深入到群众家中、到事发现场、到社区基层,为群众答疑解惑、排忧解纷。她常常提醒自己,对当事人来说,也许一生就打一次官司。再小的案子,对老百姓来说都是大事。只要是职责所在、只要是能力所及,都要尽力为老百姓办好。

武汉市民李某身染重病,住所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常年漏水,他四处投诉无法解决之时,郑小红接案后多次找到社区、街道及相关部门,请求实地勘验、筹措资金、维修楼栋,彻底协调解决了李某家中的隐患。重新住进焕然一新的家,李某忍不住嚎啕大哭。

残疾人李某因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为治病家中花光了所有的积蓄还欠下高额债务,当被告单位以李某事发前就有伤残而拒付伤残赔偿时,郑小红奔走于医院、公安、残联等多个部门,查清案件事实,帮助李某依法获得了赔偿。重拾生活信心的李某和家人一起将感谢信送到了法庭。

年过七旬的徐婆婆,其子女因赡养费发生纷争,二儿子以老人的名义将其他子女告上法庭,受案后郑小红核实情况,发现诉状不是老人所写,她没有按照不告不理的法律规定,简单裁定驳回起诉,而是主动联系老人所在社区,召集老人的子女在一起交心谈心,使老人的赡养费问题得到协商解决,老人感动之余表示自己活得“有了盼头”。

用十分的劲办案

提起郑小红“断案”,同事们都十分佩服她的“绝活”。她在实践中总结摸索出“听叙法”、“释明引导法”、“搁置矛盾法”、“换位思考法”等调解工作法,兼顾了法、理、情,寓引导、调解于审判工作中,有效化解了大批矛盾突出、群众关注的民事纠纷案件。

在审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因房屋内部装修、交房条件和逾期交房等问题,76名购房者将房地产开发商告上法庭。郑小红利用休息时间对76名购房人逐家进行走访和约谈,她拿出建筑书籍和有关法律文件,向购房者仔细讲解“层高”等住宅设计概念,解释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分析官司输赢对双方的利弊影响,在澄清案件争议焦点、释明法律情理后,她主持双方达成了调解,促成该系列案件全部调解结案。

20131月起,郑小红开始担任江汉区法院民一庭庭长。任职前,院领导郑重地寄予厚望:相比基层法庭,民一庭受理的疑难复杂案件更多,矛盾化解的难度更大,希望她发挥多年积累的办案经验和自身优势,协调、指导好全庭的工作。为此郑小红在办理好自己主审案件的同时,认真抓好全庭的办案质量。2013年江汉区法院民一庭办结案件865件,201419月办结案件1300件,这些案件的裁判文书绝大多数都由郑小红批阅,她不仅通读裁判文书,还调取全部案件材料加以核对,从文书的证据采信、事实查明和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并就文书修改意见与办案人员讨论交流。

2013年,江汉区法院民一庭受理了3件涉及公益性岗位的劳动争议案件,郑小红注意到涉案用人单位存在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年休假工资等问题。郑小红开始思考,辖区所在街道、社区聘用的社区保安、社保专干、城管协管员等大量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工待遇是否也存在类似的问题?20147月起,她利用工作间隙带领法院相关人员跑遍了辖区12个街道、社区及相关部门进行走访调研,梳理此类岗位在用工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规范用工行为、健全规章制度等对策建议向区委、区政府等反映。

20149月,江汉区委书记李强对该调研报告亲自作出批示,要求转发各街道、区人资局、区民政局等单位予以学习、参考。后全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用工合同重新得到规范,辖区此类岗位劳动者的相关待遇也逐步得到落实。

以善良的心待人

“与她并肩工作,是我的荣幸,我为我们的集体里有郑小红这样一位好大姐而自豪。”先后与郑小红共事10年、现任江汉区法院民一庭审判员的魏建峰这样说道。

无论是在基层法庭还是在法院业务庭,郑小红总是不厌其烦地向年轻人传授好的工作方法,帮助青年法官克服成长道路上的困难,鼓励他们用公平正义的心去办好每一起案件。在为当事人做调解工作时,郑小红特意叫来年轻法官在现场旁听,现场传授与人交谈、释明法律的技巧和方法;在看望慰问结对共建的困难群众时,她也不失时机地带上年轻法官,让他们与基层群众多接触、多联系,多接“地气”;她还经常利用中午及下班后的时间,与青年法官一起探讨案件,帮助青年法官从纷繁复杂的案情中理清法律关系,明确办案思路。在她的帮助下,“武汉市法院办案标兵”韩伟、魏建峰,“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李靖等一批年轻法官迅速成长,成为江汉区法院审判队伍的新主力。

2014年,郑小红所在业务庭的审判员在承办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女方仗着人多势众,对承办人多次进行言语威胁。郑小红得知后,一方面叮嘱承办人注意自身安全,另一方面坚持依照法定程序审理该案。开庭当天,郑小红就坐在旁听席上,观察法庭上的一举一动,安排法警对原告的不当言行及时予以制止。在庭审间隙和庭审结束后,郑小红分别找到原告邀约人员及原告本人谈话,警示其不良行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重申法律对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面对原告的一再威胁,郑小红一笑置之,毫不畏惧。最后原告服判息诉。“作为庭长我必须面对,一定要支持办案法官,维护法律的尊严,弘扬司法的正气!”郑小红说。

在基层法庭工作期间,郑小红常常因为开庭、调查、接待当事人顾不上家,她几乎没能参加过儿子的家长会,中考、高考也没能陪在儿子身边。深夜回家时,看到白天在外执勤的丈夫安顿好儿子,却还未睡下,她内心涌动着深深的歉疚。如今,虽然担任庭长工作依然繁重,但郑小红尽量早点赶回家,哪怕为丈夫下个面、煮个水饺,周末不加班的时候就为孩子“准备些好吃的”。郑小红表示,“工作上能有现在的这一点点成绩,离不开家人长期的理解和支持。”

郑小红说:“回想十余年的法官生涯,我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成就,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一名法官的本份,我深深体会到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既是服务群众的过程,也是历练自我的过程,是民事审判工作锻炼了我,升华了我的人生。”

   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忠实践行一个人民法官的职责,郑小红拥有她的无悔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