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心贴着老百姓

2008-12-03 15:21
    周海燕,女,35岁,中共党员,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她忠实履行法律职责,始终心系群众利益,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取得了不平凡的工作业绩。她每年办案过百件,连续两年结案率为100%。平均结案天数不超过45天,她所办的案件无一件发回重审、无一件上诉改判、无一件当事人因不服处理结果而提出申诉,她的办案质量和数量,始终名列全院首位。由于工作突出,她先后被市法院评为优秀法官,被湖北省高级法院授予“湖北省优秀女法官”、湖北省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的荣誉称号。

    她在办案中真心诚意替群众着想,把依法维护好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心中,平等对待当事人,细心把握案情,尽力让那些最需要法律援助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江某因劳动争议纠纷把某农场告上了法庭,朴实厚道的老人仅仅因为农场领导出差在外无法到庭,便在立案后找到周海燕,向她提出撤回起诉的要求。周海燕得知原因后,考虑到此案系劳动争议纠纷,如果老人此次撤诉,下次起诉将会因超过诉讼时效而永远丧失此案的胜诉权,因此她说服老人不要撤回起诉。老人的文化程度不高,而且听力极差,她靠近老人的耳边,一字一句地给老人解释了40多分钟,直到听明白。老人感激地说:“你真是为老百姓着想的好法官呀,不是你细心提醒,我差点犯糊涂了!”

    她办案为了群众的合法利益,不怕麻烦,不惧困难,只要案情需要,她绝不放过,一定探问究竟,彻底查明案件的客观真相。她在办理原告陈某诉被告湖北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中,庭审中被告提出事发当日原告驾驶的车辆超长、超宽,应负一定责任,原告当时不予承认。为查清案件事实,周海燕于庭审后的次日赶往事故发生地湖南临湘市,先后到当地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看守所、交管大队五个部门,调取了十余份涉案材料,并于当日凌晨返回武汉。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原告主动表示愿意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并与被告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

    她在办理民事案件时,充分理解涉诉群众的难处,认真听取他们的诉求,了解化解矛盾的方向,细心询问纠纷的起因,把握纠纷的症结,精心组织好案件的调处工作,摸索出一套具有个人特点的 “望、闻、问、切、断”的调解方法。她审理的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状告16名员工的劳动争议案,此案系该公司不服一次性支付16名员工工资20万元的劳动仲裁裁决引起的。受案后,16名员工组织人员将该公司大门围得水泄不通,矛盾一触即发。周海燕冷静应对,首先采取“背靠背”的方法,分别了解情况,查清了双方诉争系公司股东内部纠纷引起,且双方均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愿。随后,她采取“分步解决”的方法,先组织双方就解除劳动关系的纷争达成调解意见,然后就争议的经济补偿问题让双方当事人提出处理的依据,并要求他们在法庭上公开举证、质证。她细心周到的辨法析理工作使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此案开庭审理当天双方就达成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