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举行第四届聘任司法技术专家仪式

2018-07-09 11:56
来源: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处
作者: 通讯员 邓振刚 摄影 李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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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日,市法院举行第四届司法技术专家聘任仪式。此次被聘任专家共34位,涵盖了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评估、会计审计、工程造价、法医、文书痕迹等各个领域,均经过严格、规范的选聘程序挑选聘用,具有十分深厚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市法院副院长潘涛、省法院司法鉴定处副处长苏立言出席聘任仪式。

    近年来,武汉两级法院每年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评估、拍卖案件约6600件左右。其中法医类3100余件,文检类500余件,其他物证类50余件,房地产评估、资产评估和工程造价、会计审计、特殊鉴定评估、破产清算管理类2600余件。2008年以来,市法院已聘请了三届司法技术专家共81名,组织专家听证、专家咨询100多场次。经过不断探索和发展,武汉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武汉模式”:一是法医、文检、物证和环境损害类别,采取由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随机摇号、指定等方式选择中介机构,使用的鉴定机构名册是由省司法厅每年编制的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二是房地产、资产评估和工程造价、会计审计、特殊鉴定评估、破产清算等类别,全部委托武汉光谷产权交易所平台组织集中摇号选择中介机构,委托法院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使用的中介机构名单由省法院和市法院分别编制,其中省法院和市法院联合编制房地产评估、资产评估和其他类评估名单,每年编制一次;工程造价、会计审计、特殊类鉴定和破产清算管理人名单由市法院编制,根据省法院统一部署更新,一般三年更新一次,由省法院统一公告启用。

    在聘任仪式上,市法院潘涛副院长指出,司法鉴定意见作为证据形式的一种,在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此次聘任的专家,潘涛副院长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希望专家们能认真履职,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在审判实践中的作用。二是希望司法鉴定处多与专家沟通、交流,及时传达上级法院关于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最新法规和政策。三是希望专家和法院能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受聘仪式上,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教授、博导高炳华,武汉宏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涂义斌,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院法医学系教授刘良,武汉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九大队副队长阮海根作为第四届34名专家的代表在接受聘书后分别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