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日 | 东湖法院在行动

2019-12-05 15:56
来源: 东湖法院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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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第六个“12·4”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践行依法治市总体要求,共同建设“创新光谷、富强光谷、美丽光谷”高质量发展,东湖法院积极组织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


一、五方共赢,

奏响东新宪法宣传最强音

      东湖法院携手关东街道、中南民族大学、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在光谷天地广场举办了“ 12·4 ”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平安法治光谷”为主题,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展板、印发各类法治宣传册、开展法律咨询、组织现场签名等形式展开全方位宣传,向过往群众普及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现场群众积极问法,法官耐心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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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寒风凛冽,但群众问法的热情高涨,法律咨询台前问询的身影络绎不绝,其中不乏高校学子的身影,东湖法院法官们耐心释法,现场答疑,获得群众一致好评。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现场群众 

“     我们平时没怎么接触过这些公职单位,偶尔要办事的时候觉得很麻烦,这个现场咨询很好,让我觉得不论是公安还是法官其实都很平易近人,都真正的在为人民群众着想。”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现场法官 

“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知法用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也越来越强,我认为这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不仅提供了与群众深入交流的渠道,为我们提供了新的思路,同时也让他们更加理解我们法院的工作。”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学生代表 

“     作为一名大一的法学生,这是我第一次和法官一起参与法治宣传公益活动,我觉得在法院工作真的是一件特别荣耀又很酷的事,让我对我的未来职业也充满了期待!”

二、以案释法,

东湖法院开展庭审观摩活动

      全区政法委、法制办、政法综治办、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政法委副书记、各行政执法单位分管领导、执法监督员共20余人到东湖法院五号法庭观摩庭审,感受“阳光司法”。

12月4日上午9点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1号庭

“现在开庭!”

伴随着一声法槌的敲响

庭审正式开始

      本次庭审观摩的是由综合审判庭施何梅法官审理的“吴某诉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不履行特定职责行政”一案,原告因被告停发其残疾补助金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

      区社会发展局副局长作为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围绕主审法官归纳的争议焦点,就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法律适用的正确性进行了质证和答辩,对认定事实是否清楚,案件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适当等问题进行了激烈辩论。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整个庭审历经1个半小时,充分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也看到了被告行政机关推进依法行政和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态度,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履职能力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础。


     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宪法宣传日”系列活动不仅做到了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拉近群众与司法的距离,同时创新了普法形式,增强了普法的便民性与趣味性,鼓励人民群众自觉树立“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法治意识,为共同建设平安法治光谷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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