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讯(记者万勤 通讯员杨兰)让前夫在武汉探视女儿,前妻担心前夫扣下女儿;让前夫前往前妻家乡探视女儿,又无法确定安全合适的探视地点。离婚一年半,丈夫梁坪(化名)未见年幼的女儿一面,双方虽经多次沟通,仍未达成一致的探视意见。梁坪遂向法院起诉,讨要探视权。
长江日报记者20日从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首次启动“强制探视”,见仍未消除女方疑虑,执行法官百余次通过微信、电话苦劝,终于让6岁女儿与父亲在法院温馨相见,执行探视权。
前妻不给机会
男子探视女儿的愿望屡成泡影
去年3月,因感情不和,梁坪与苗红(化名)离婚,女儿被判给苗红抚养,法院同时要求梁坪每月支付抚养费900元,每月享有两次探视权。不久,苗红带着女儿回到距离武汉1500公里的北方娘家。
为探望女儿,梁坪与苗红多次沟通,并告知,如果对方不能带女儿来汉,自己愿去苗红的娘家探望女儿。但因两人矛盾太深,苗红根本不给梁坪探视女儿的机会。从离婚之日起,梁坪就再未见女儿一面。
今年7月下旬的一天,梁坪想到通过强制执行实现自己的探视权并提交了申请。同日,青山区人民法院对梁坪强制执行探视权一案立案。
执行法官百余次微信和电话
说服女方
青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万增晖主办这起执行案。万增晖多次与苗红联系,才了解到她的顾虑。
苗红解释,婚姻破裂,已给女儿造成伤害。父母有矛盾,不能伤及孩子。梁坪确实多次要求探视女儿,但语气强硬,双方无法进行有效沟通。她不禁心生顾虑:梁坪这样贸然进行探视,是否会对孩子造成伤害?是否会使自己好不容易恢复平静的生活掀起波澜。
于是,万增晖通过微信、电话与梁坪、苗红沟通。今年10月初,见苗红说话的语气渐渐缓和,万增晖趁热打铁。苗红终于第一次答应让女儿与父亲见面。
可没过多久,苗红又推说事情太多,不能带女儿去见父亲。
10月23日,苗红再次爽约,万增晖通过微信向她再次释明《责令履行指定行为执行通知书》,告诉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法律后果,并解释父爱在孩子成长期间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苗红终于答应,10月27日由法院指定位置,梁坪探视女儿。
法院专辟亲子探视区
迎接母女
苗红同时提出了父女相见的条件:往返机票由梁坪支付,同时要求法院保证女儿安全返回。
梁坪很快将3000元机票款打入法院账户。如何保证父女见面后,女儿能安全返回,这让万增晖犯了难。
万增晖将此事向法院反映,马上得到回应,法院当天把一间名为“青童园”的母婴室专门辟为亲子探视区,同时开放法院的“法官书屋”。为增添父女相见时的暖意,法院还特意增加绿色植物,购买一些适合幼儿阅读的书籍及益智类玩具。
10月27日下午2时,苗红带着女儿准时乘飞机回武汉,来到青山区人民法院的特殊探视间。
梁坪快步上前,一把将女儿抱在怀里。见女儿对父亲有距离感,万增晖便带着梁坪和女儿一起搭积木。玩游戏的过程中,父女俩的距离拉近了。
苗红则被安排在“法官书屋”,法官为她沏上一杯咖啡,她挑了一本书静静地阅读。
探视4个小时后,当日傍晚6时,苗红带着女儿乘飞机返回北方娘家。
通过这场跨越半个中国的探视权特别执行案,梁坪和苗红也被深深感动。法官又因势利导,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今后,梁坪每月可通过视频探视女儿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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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坦言 强制执行探视权有“四难”
青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李炟介绍,今年以来,青山区人民法院共处理了17起探视权纠纷,大多予以调解处理。上述案例是第一起强制执行探视权案。
李炟坦言强制执行探视权有“四难”:
一是被执行人的协助义务界定难。
二是缺乏法定的执行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种查封、冻结、替代履行强制措施,对执行探视权都不适用。
三是离婚判决或者调解对探视权规定一般比较原则,仅仅载明被探视的频率,探视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往往都没有明确的判定或约定。
四是探视权案件执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从法律上来看一直要持续到子女成年,如果不能促使双方协调好,可能要持续长达10年以上。(长江日报记者万勤 通讯员杨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