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朵永远盛开的杜鹃花

2018-12-06 11:19
来源: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作者: 陈诚

 徐文娟同志,女,汉族,1974年12月9日出生,湖北武汉人,200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1997年5月,徐文娟同志进入硚口区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执行员。

 2018年10月30日,对于硚口法院的全体干警来说,是一个悲伤的日子,徐文娟因病医治无效,在医院病逝。徐文娟倒在了“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之战的最后征途上。虽然她已经离我们而去,但是,她留给我们的记忆,就如那朵盛开的杜鹃花一样,虽然看似平凡,却依然那样美丽,令人无法忘怀!

 无怨无悔、甘于奉献,她是一名兢兢业业的法官

 这些年来,徐文娟一直在法院执行局工作,主要负责案件的执行工作。2017年,根据工作需要,徐文娟被调整到了执行查控组,负责全院案件的查封、冻结、划扣以及全国法院的委托执行等工作。虽然不再具体承办执行案件,但是徐文娟却从来没有放松过对自己的要求。

 根据法律规定,诉讼保全工作有严格的时限,虽然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分担了一部分工作量,但是对于车辆、股份、工商登记以及房屋土地、某些具体银行账户等标的物的查封,依然需要法院派遣工作人员到现场履行查封手续。组里的同事照顾徐文娟,长途出差一般不安排她去。她就主动承担了武汉及周边城市的短途出差任务。

 “早上我从楼上办公室来到执行局的时候,经常是看到娟娟她和其他人拿着东西准备下楼出去。晚上有时候下班的时候,经常是我这边出院门,而她则刚从院外风尘仆仆地回来。我有时候跟她开玩笑,说她们查控组的人一年到头早出晚归的,想见一面都还要提前预约。”回忆起徐文娟,硚口法院执行局局长赫斌充满了感慨。

 查封工作很多时候是公对公的业务,特别是银行账户的查封,需要充分考虑到对公业务的营业时间限制。因此,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徐文娟中午很少在办公室休息,通常中午1点左右就出发了。特别是在炎炎烈日的夏季,当大多数人还在办公室午睡的时候,徐文娟已经头顶烈日在赶往银行的路上了。

 “娟娟和我每次出去查封,少则办理3、5个案子,多得时候要办上十几件案子。每天来上班,她都会带着当天要喝的中药,有时候拿开水温一温再喝,有时候赶时间在路上就直接喝了。今年中秋节放假之前,她和我还去宜昌出了一趟差,节后上班第一天,坐在办公室里,她突然告诉我自己的手握不住笔了,我就劝她请假看病,谁知道第二天她去医院看病,医生就要求她住院治疗!”和徐文娟同一个办公室的执行员陶林,回忆起自己与徐文娟共事的情景,不由得唏嘘不已。

 “匆匆的,你走了,在这个秋叶尚未来得及凋零的时刻;静静的,你走了,在这个执行战斗曙光初现的前夜。从此,你的音容笑貌永远活在大家的回忆中,永远活在一本本尘封的案卷中。……今天,你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四十四岁。人间少了一个辛苦劳累、行色匆匆的执行法官,天堂应该多了一个善解人意、温柔善良的美丽天使!作为你的不甚熟悉的同事,实在不知能为你做些什么,唯有将无处寄托的哀思化作对你的祝福:一路走好,愿天堂没有病痛和苦难!”硚口法院仁寿人民法庭副庭长刘再安,在得知徐文娟病逝后,在法院干警的微信群里,留下了自己的肺腑之言。

 在刘法官承办的一起案件中,因为被告极有可能转移财产,刘法官根据原告申请下达了财产保全裁定书。由于已经临近下午下班时间,刘法官专门给徐文娟拨打了电话。也许是从电话中听出了刘再安的焦虑,仍在出差归途中的徐文娟表示,第二天上午一上班就会去办理。第二天下午上班没多久,刘再安的手机里就收到了徐文娟发出得手机短信“刘法官,保全已完成,执行回执已发,请查收。”刘再安连忙查看执行回执,自己裁定上要求的四套房屋竟然全部都查封完毕,要知道在一天之内跑完三个房管部门,这是怎样的一种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

 其实,在徐文娟的日常工作中,这样的事例比比皆是,翻看她的工作记事本,上面密密麻麻地记录了她在外为执行奔波的历程。作为一个带病坚持工作的人,我们几乎没有听到过她叫苦叫累,她默默无闻地奉献,代表了她对法官事业的热爱与执着。

 不辞劳苦、耐心说服,她是一名善于调解的法官

 作为一名女执行法官,徐文娟在对待当事人时,能够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着想。虽然执行工作很繁琐,但是她总是能够细心、耐心地对待每一起案件、每一名当事人。

 在徐文娟承办的申请人杜某与被执行人杨某的借款纠纷一案中。杜某与杨某本系同事,在双方共事期间,杨某从杜某处借款3万元。后来,杨某离职并更换了手机等联系方式。杜某起诉杨某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在执行阶段,杜某却无法提供杨某的具体联系方式。徐文娟通过调查走访,了解到杨某有可能在位于外地的某连锁火锅店打工,徐文娟与同事专程赶赴当地寻找杨某。到了之后,徐文娟才知道,这个品牌的连锁火锅店,在当地竟然有三、四家分店,徐文娟和同事一家店一家店的寻找杨某的下落。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第三家火锅店里,徐文娟从店员处了解到,杨某刚从这家店离职,于是,徐文娟通过店员获取了杨某的联系方式,并与杨某取得了联系。接到法官的电话,杨某也很惊讶,主动到法院说明情况。之后,在徐文娟主持的调解下,杨某与杜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目前,协议已经履行完毕。

 在执行工作中,有些时候,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虽然看似尖锐,但其实都是在赌一口气,徐文娟总能通过巧妙的手段,帮助当事人将这口气吐出来,在不经意间将尖锐的矛盾予以化解。

 佳房集团与美家房产之间的案子,就是赌气的典型代表。佳房集团作为一家以房屋租赁为主的企业,企业的营业收入主要依靠房屋出租来获取。前些年,由于武汉进行了大规模的城市道路建设,佳房集团的房屋租赁生意并不好做,特别是位于某路段的房屋,因为该路段要修建,导致房租价格低迷。美家房产在这种时候,选择租赁下了佳房集团的房屋,并签订了长期租赁合同。之后,美家房产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进行经营。2017年,房屋门前的道路施工完毕,周边房屋的租金上涨,佳房集团提出要求美家房产增长租金,美家房产认为对方见利忘义予以拒绝。佳房集团于是向法院提出解约的诉求。法院判决后,佳房集团提出了强制执行的申请。徐文娟承办此案之后,了解了两家公司之间矛盾的来龙去脉,在组织双方调解时,徐文娟希望佳房集团和美家房产要学会换位思考,毕竟佳房集团的员工收入主要依靠房租,而美家房产在市场低迷期间就租赁了房屋并投入了资金装修,做生意有时候不仅要将诚信,也要讲感情。徐文娟的一席话,令两家企业的法人代表沉思良久,最后,两家企业在法院执行阶段握手言和,美家房产主动增加了租金,佳房集团也放弃了要求对方解约与腾退的请求,一桩案件,皆大欢喜。

 如果说法人之间的矛盾,能够通过各取所需的手段得到化解,那么自然人之间的矛盾,解决起来就更需要考验法官的能力。

 徐文娟承办的申请人邹女士与被执行人章先生之间的借款纠纷案件中,法院依法判决章先生偿还邹女士的借款10万元,邹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徐文娟依法冻结了章先生的退休金账户,并按月划扣章先生的退休金。章先生是名退休的医生,每月的退休金有八千多元,按照规定,法院在划扣章先生的退休金时,只需要保留基本的生活费用即可,但是由于章先生年事已高并且身边无人照料,几百元的生活费无法满足他的基本生活需要。为此,章先生跑到法院找到徐文娟反映,希望法院能够考虑到他的实际困难。了解到章先生的情况后,徐文娟对相关情况进行了一番调查,确定属实后,徐文娟安排邹女士与章先生进行了一次协商。刚开始,邹女士坚决不同意章先生提出的减少每月扣款额度的方案,认为章先生就是想拖延还款义务。在背靠背的调解期间,徐文娟拿出了法院的调查记录,证明了章先生的财产情况和身体患病的情况,特别是了解到章先生和邹女士之前交往还比较密切,只是因为这笔债务的原因才对薄公堂,徐文娟对邹女士进行了一番劝解,最终,邹女士与章先生达成了新的还款协议方案,目前,这起案件已经执行完毕。

 温情感化、善意执行,她是一名热心善良的法官

 接触过徐文娟的当事人,都会说出徐文娟的一个特点,那就是温柔善良。

 徐文娟承办的武汉汽配厂一案,就充分展现了她坚持善意执行,兼顾大多数人利益的做法。在这起案件中,汽配厂因为经营不善而濒临破产。徐文娟通过调查,了解到汽配厂在产品专利、以及市场营销方面其实还是具有相当大的优势的。汽配厂的申请人里面,既有追偿债务的债主,也有讨要工资的员工。在案件执行期间,徐文娟专门给申请人做了一番说服工作,与其将一个具有潜力的企业扼杀在困境中,还不如给企业一个机会,通过活水养鱼的方式,让企业边经营边还债,最大程度的挽回申请人的债权。最终,徐文娟的方案得到了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共同认可。每个季度,申请人胡某作为企业员工的代表,都会来到硚口法院执行局领取执行款,再将执行款分发给共同作为申请人的其他职工。11月15日,胡某又一次来到了法院,然而这次接待他的却并非是徐文娟。在得知徐文娟病逝的消息后,胡某一时间感到十分难过,他讲到“徐法官的善意执行,不仅救活了一家企业,也帮助了我们,虽然偿还债务的时间过程会有些长,但是保障了我们的权益。徐法官去世,我都没能获知消息,实在是太遗憾了!”

 家住武汉东西湖区的被执行人刘女士一家,早些年家中生意做得很大,不料后来因为资金链断裂导致企业破产,夫妻二人还欠下了巨额债务,成为法院被执行人后,法院将夫妻二人的退休工资账户冻结,并每月扣划退休金用于还债。此时,屋漏偏逢连夜雨,刘女士的丈夫突然中风,卧床不起。刘女士一家不仅要偿还债务,还要拿钱给丈夫治病,全家人的生活陷入困顿。徐文娟在走访刘女士的过程中,对她的困难表示了充分理解。后来,徐文娟还和陶林两人利用休息时间,专程赶到刘女士家中,将自己家中不穿的旧衣物洗干净送给刘女士一家,帮助刘女士全家燃起对生活的希望。

 在清理徐文娟的遗物时,大家从中找到了一幅锦旗。通过这幅锦旗,我们又进一步了解到了徐文娟那份为民司法的热情。2007年,徐文娟承办了一起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贾某的借款纠纷案件,徐文娟将案款执行到位后,与远在江苏宿迁的王先生进行联系。谁知接通电话后,电话那头的人已经却并非王先生本人。原来,因为这起案件,王先生竟然气得病倒了。接电话的人告诉徐文娟,王先生目前在医院住院治疗,无法到法院领取执行款项。得知这一消息后,徐文娟利用外出前往江苏出差的机会,专门抽出时间借道宿迁,将执行款送到了王先生的病床前。事后,为了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王先生专门订做了一面锦旗,寄送给了徐文娟。

 在徐文娟的遗体告别仪式上,一名被执行人任某专程感到现场,为她送行。任某表示,“我作为徐法官曾经承办案件中的一名被执行人,虽然曾经因为案件的缘故被徐文娟处以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但是我对徐法官的执行措施心服口服,我也能够感受到徐法官是一位人好心善的好法官。我听到她去世的消息后十分难过,专程过来送她最后一程。她是一个好人!”

 实事求是、寻根求源,她是一名认真负责的法官

 作为一名执行法官,如何将执行标的物、执行款项执行到位,是最考验法官能力素质的硬杠杠。不仅需要利用各种方式细致高效地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更需要在众多的线索中抽丝剥茧,找出真正可供执行的财产。

 徐文娟承办了申请人曾某与被执行人黎某借款纠纷一案。根据查询黎某名下的财产线索,确实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是,申请人曾某却为法官提供了一条信息,那就是黎某的儿子名下还登记有一套房屋。此时,黎某的儿子已经成年,按照法律规定,不能执行案外人的财产。徐文娟了解到,黎某儿子的房屋其实是多年前贷款购买的,并且在几年前就已经将贷款偿还完毕,彼时黎某的儿子还未成年。如果能够证明黎某是在替儿子偿还房屋贷款,就能够证明这套房屋其实属于黎某的财产,可以纳入法院的执行范围。但是,好几年前的银行交易记录到哪里查询呢?徐文娟通过询问银行,了解到往年的记录可以通过到省总行查询。于是,徐文娟与同事共同来到某银行的省总行,对黎某名下的银行账户信息进行查询。在一天的时间里,徐文娟和同事先后找了该银行的四个部门配合,最终徐文娟查询到了该房屋多年前的交易记录,并证明该房屋的真实还款人其实是黎某本人,他的儿子不过是挂名而已。后来,黎某儿子名下的这套房屋,被依法拍卖,案件也得到了妥善执行。

 被执行人转移财产,规避执行,是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经常遇到的情形。2016年,徐文娟承办了申请人某钢材公司与被执行人某建筑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的法人代表为了规避法院执行,将公司的财产转移到了自己父亲担任法人代表的另一家企业中。徐文娟在执行期间,发现该公司已经成为了一家空壳公司,并且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也没有发现该公司名下的财产线索。后来,徐文娟通过申请人提供的线索,了解到被执行人的开户银行有可能尚未纳入网络查控系统之中。于是,徐文娟和同事赶赴外地,在当地的一家农村信用社中查询到了被执行人的账户信息银行流水。在将账户依法冻结之后,徐文娟找到被执行人法人代表,向他出示了法院调取的转账记录,证明了该公司存在的转移财产行为,最终,迫于法官的压力,建筑公司与钢材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分期履行执行款项。截至目前,建筑公司已经履行了400万元,还有一期200万元就将履行完毕。

 虽然查找执行案件的财产线索头绪繁琐,但是有时候,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更是困难重重。徐文娟承办的一起案件中,了解到被执行人许某曾有一套房屋,但是房屋现在登记在其前妻名下。申请人请求法院追加被执行人,并依法拍卖房屋。但是许某的电话停机、信件退回,徐文娟到许某的居住地走访调查没有获知许某去向,申请人也无法提供许某的下落。一起案件,眼看走进了死胡同。怎么办?徐文娟通过走访许某的亲戚朋友,终于得知被执行人许某有可能正在监狱服刑的消息。徐文娟于是到省教育劳改局进行调查,通过身份证号码了解到许某有可能在荆州某监狱服刑。徐文娟和同事赶赴荆州监狱对许某的服刑情况进行核实。在监狱的接见室里,徐文娟最终确定了服刑人员就是许某本人。几天之后,徐文娟又一次带着相关财产资料来到监狱,对许某进行了询问,最终徐文娟对房屋的真实权属情况进行了核实,确定该房屋不属于应当执行的财产范围,防止了一起执行失误案件的发生。

 10月8日,是徐文娟病逝前最后一次出现在院里。拖着病体,徐文娟来到执行局里与同事进行了工作交接。“孙思,这是我目前手头上经办和还没有归档的案子,记得按时报结和归档。上次流拍的那件案子的申请人同意采取被执行人的房屋以物抵债,要关注审限……”拿出那几张写满案号的记录纸,睹物思人,徐文娟那种负责尽职的形象再一次跃然纸上。虽然她只是人民法院执行岗位上一名普通的执行员,但是她用自己44年的人生,为世间绽放了一朵永远盛开的杜鹃花。